數據作為資源可以衍生經濟和社會價值,但香港在開放數據步伐緩慢,落後國際。近年金融科技和共享經濟崛起,突顯不少法例與科技發展脫軌。我在議會內外倡議開放數據和檢討過時法規,提高公眾關注和促成改變。
解決政府內部不協調,制訂更有助科技發展的法例,開放公共數據,是釋放民間和商界的創新力量的三個要素。
提倡開放數據
  • 大力提倡公共數據(例如交通)全面開放,並採用機器可讀格式方便開發者使用。
  • 成功爭取以開放數據格式發放預算案數據,讓公眾能具體地掌握開支。
促進規管革新
  • 主動安排業界反映意見,促使運輸及房屋局檢討出租汽車許可證審批。
  • 與民政事務處探討規管無牌旅館與住宅短租服務。
支持金融科技創新
  • 作為推動更新法例的先導者,參與電子支付系統法例修訂,積極向金管局表達業界意見。
  • 成立FinTech工作小組聆聽業界意見,回應金融科技督導委員會就P2P借貸、股權眾籌等的建議。